近年来,宣汉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密切联系、加强指导、大力支持、推进工作”的思路,坚持以代表工作为基础,以制度建设和自身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突破口,与乡镇人大建立紧密型指导关系,提升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发挥了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培训常态化,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素质。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性、规范性与程序性。乡镇人大干部要适应人大工作,就必须加强学习培训。近年来,在县乡人大换届和干部调整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积极向县委建议,在乡镇人大干部的人事安排上,得到县委支持和采纳,配备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都是年纪较轻、素质较高的干部。为了让新配备人大干部能在短时间内熟悉、适应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对人大干部的培训,先后举办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及工作人员培训班,从充分认识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如何依法行使好乡镇人大的各项职权,如何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围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乡镇人大建设”这个主题开展讨论,边学边议,共同提高,使人大工作者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有了较大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充满信心。多次邀请省、市人大理论工作者和多年从事人大工作的专家学者,举办法制讲座,联系县乡人大工作实际,立足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全面辅导,激发乡镇人大工作者的履职热情,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为乡镇人大征订了《乡镇人大工作指南》、《代表法》、《选举法》等业务书刊,以及《中国人大》、《民主法制建设》、《人民权力报》等报刊杂志;坚持为乡镇人大寄送《宣汉人大》简报以及有关会议材料;坚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乡镇人大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人员到周边县区学习外地乡镇人大工作经验;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及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通过学习培训、外出考察、订送书刊,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使他们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人大工作程序,了解人大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增强人大工作责任感和法律观念,更好地开展工作。
坚持管理规范化,努力构建人大工作平台。为了规范乡镇人大工作,促进依法履行职权,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探索规律、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管理”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乡镇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12项制度,印发全县,规范行为,指导实践,确保了监督效果,强化了人大的权威。二是制定考核办法。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激励机制,于2011年4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乡镇人大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了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组织领导等考核细则,考核标准划分为8大类25个子项,主要包括召开会议、代表工作、宣传工作、信访工作、自身建设、加强联系、经费使用、档案管理等,并逐项细化了评分标准。每半年县人大常委会进行督查,年终检查考核,综合分析评价,通报表彰奖励。三是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通过召开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狠抓乡镇人大办公室软、硬件建设。在县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县54个乡镇人大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办公设施有了明显改善,做到了“八有”:即有印章、有牌子、有专门的办公用房、有代表活动室、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规章制度、有学习资料、有档案柜等,为乡镇人大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坚持联系紧密化,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乡镇人大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指导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联系,在工作实践中指导,使全县人大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一是指导乡镇人大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为提高会议的质量,在会前,县人大常委会都要下发《关于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通知》,以《地方组织法》为依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规范会议程序。同时,对乡镇人大如何开好乡镇人代会进行业务培训,并把人代会的操作程序、会议议程、日程安排、选举办法、选票印制等会议材料式样,印发给各乡镇作参考,从而提高乡镇人代会质量。二是指导乡镇人大加强代表工作。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只有把代表活动开展起来了,人大工作才有活力。精心指导乡镇人大抓好阵地建设,目前,全县各乡镇普遍建起了代表活动室,各项制度规范,学习资料丰富,办公实施齐全。落实了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划拨到乡镇专户,为代表活动提供保障。三是指导乡镇人大规范监督工作。指导乡镇人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改进监督乡镇基层站所工作的方式、方法,使监督工作向准、深、细方面发展,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上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