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近日,以眉目委(2011)3号文件下达了2011年度区县共同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将“人大工作”列入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共同目标,年终予以考核。2009年底,中共眉山市委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若干举措。2010年,市委两次组织督查组对区县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了各级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列入对区县考核的“人大工作”,有四项内容:一是考核其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和研究人大工作不少于两次,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情况;二是考核其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的情况;三是考核其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建立健全激励表彰机制,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的情况;四是考核其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健全工作机构,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不断改善人大机关的办公条件,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保障人大工作经费,加强乡镇人大建设,解决乡镇人大干部配备、办公条件等具体问题的情况。市委要求各区县县委、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人大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强力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