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促进科学发展,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近年来,三台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及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完善监督程序,拓展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2007年以来,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10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36个,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45个,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印发调研报告81个、执法检查报告25个、审议(评议)意见38个,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500余条,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改进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者、现代化建设的模范参与者,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学习摆在重要的位置,通过学习提高人大工作者履行职务的能力。一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作为重要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和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的学习,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素质,为搞好监督夯实基础。二是注重法律法规培训。坚持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前的学习培训制度,根据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主题,邀请省、市、县专家和专业人员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的各项具体规范,收集法律法规实施的有关情况,努力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近年来,三台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培训20余次。三是加强学习经验交流。常委会坚持每半年举办一期学习论坛,每期论坛选择6-10名干部职工进行交流发言,围绕如何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实施监督法、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发言,提高监督主体的履职能力。 二、围绕中心,精选议题 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项明确要求。近年来,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县委中心工作中选题,从“一府两院”工作的难点中选题,从群众关心的热点中选题,做到选题准确。并且每年在年初制定的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基础上,根据全县工作情况的变化,广泛征求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适时调整监督工作内容,确保监督工作与全县工作大局同步、合拍。今年初,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工作要点时,就紧扣县委“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加速推进六个新跨越”的总体工作部署,突出对投资拉动、工业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民生工程、城乡统筹、执政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工作监督。常委会在精心选择议题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近年来先后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矿产资源法和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土地出让收益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列为重点监督议题,要求县人民政府限时办理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改进方式,创新监督 人大的监督工作虽然法定性和程序性很强,但是在新的形势下,我们也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方式,丰富监督工作手段,近年来,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一是改进调研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重点抽查、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利用有线电视向社会公布、网上征求意见、明察暗访、特定问题调查等多种形式,注意发现典型案例和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拓展了监督工作的深度。二是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改以前单纯的听取工作报告为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询问、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多种监督办法并用,拓展了监督工作的广度。2009年,三台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县人民政府2008年以来规划和建设工作以及县人民法院2008年以来民事审判工作开展了工作评议。在对县人民政府2008年以来规划和建设工作评议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研组走访了近20个部门、乡镇、社区和企业,发放征求意见表近400份,召开各类座谈会15场317人次,并且专门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约谈省、市、县人大代表47人,收到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5条,整个评议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同时,常委会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制定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办法》,严格时限要求,突出审查重点,规范审查程序,努力提高备案审查的质量,2007年以来共审查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55个、规章23个。三是形成监督工作合力。通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普通人大代表和社区居民代表旁听常委会,社区居民代表旁听代表约谈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激发各方面的民主政治热情,主动把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延伸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链条,增强了监督合力。四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决定和处理重大问题时,坚持与“一府两院”加强联系和沟通,求同存异,达成共识,建立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和谐关系。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作出决策前,都会事先征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定期每半年都会到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办理,及时向常委会通报办理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也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抓住事关三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深入实地调查,集体讨论研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支持政府开展工作。近年来,我们依法作出了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活动、关于批准《三台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等决议决定29个,针对旧城拆迁改造、生态食品工业园建设、佳联印染工业园建设等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集体讨论,听取多方意见,向县政府递交了书面的讨论意见和建议,实现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结合。 四、多措并举,务求实效 人大监督既要注重监督过程,更要注重监督结果。近年来,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在调研、审议、督查等各个环节狠下功夫,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一)求真求实,深入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不论是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还是指导开展代表工作,要做到情况明了、有的放矢,都离不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会上十分钟,会前十日功”。对常委会确定的每项审议议题,对牵动全局的大事要事和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只有坚持求真、求实、求深,翔实地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措施。近年来,三台县人大常委会由于工作认真细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撰写的调研报告内容充实、情况全面,观点客观,针对性强,所提建议有很强的操作性,引起了“一府两院”的高度重视。在对全县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开展调研过程中,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十余个乡镇15所中小学灾后重建现场,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学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人大代表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查阅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等资料,形成了调研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工作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灾后重建项目管理的意见》,制定了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学校附属工程建设规划,严格规划控制,杜绝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并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重建学校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学校重建已落实资金111679万元,完成重建任务的90.4%,重建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实现了资源共享,加快了全县城乡学生享受均等教育的步伐。 (二)充分准备,提高审议质量。举行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整体水平。三台县人大常委会每次会议都控制好议题数量,让每个议题都得到充分的讨论和审议;将常委会会议需要审议的材料提前发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让他们熟悉了解审议内容,做好审议发言准备;事先确定中心发言人,要求其认真准备发言材料,中心发言要全面、系统,针对性、代表性强,并能对其他人发言有所启发;尽可能让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积极性,引导他们发表自己的观点,提出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提高审议的质量。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出让收益及资金管理使用的报告过程中,与会常委就土地变更使用性质、占而未用和乱搭乱建等热点问题充分审议发言,提出了很多操作性和可行性很强的意见和建议。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成立了土地利用审查委员会、防治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相关工作措施,落实了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建立了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及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土地出让收益及资金管理的进一步规范。 (三)跟踪督查,增强监督实效。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注重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的法定性是必要的,但体现人大监督成效的主要标志是监督内容和监督意见的落实程度。对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是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措施。近年来,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对调研、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并限期报告结果。对常委会重要审议意见、评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的落实情况,由“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报告。在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后,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手段,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半年后,常委会对执法检查报告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经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努力,全县有效遏制砂石非法开采,关闭灾后重建临时开采点16个,回填、复耕、复绿工作有序进行,拍卖标的河段17段、成交金额1178.8万元,充分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作者为三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