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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问”渠哪得清如许,人大给力“小农水”——平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侧记
时间:2011-09-02 来源: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张吉祥

  2009年8月,平昌县被列为全省首批“小农水”建设重点县。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发展,平昌县的“小农水”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一面旗帜,得到了国家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10年,全国“小农水”建设现场会、全省“小农水”建设管理会、全省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在平昌成功召开。
  如何进一步推动全县“小农水”建设?平昌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了“过问”之责。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的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牵头,组成三个调研小组,先后深入江口镇、坦溪镇、双鹿乡等8个乡镇10多个行政村,以及县水务局等相关涉农部门,采取走访、座谈、听汇报的形式,进行细致的调研,“问”出了全县“小农水”建设的成功经验,“问”出了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小农水”建设找到了答案。
  调研组通过调查了解,平昌县2009年和2010年全面完成了“小农水”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覆盖14个乡镇和71个行政村,完成专项投资7640万元,新建渠道446.2公里,整治山坪塘646座、石河堰8座,新建及整治蓄水池413口,改造和扩建提灌站3座,新建高效节水灌面860亩、囤水田1410亩,实现新增供水能力960万方,新增和恢复灌面22500亩,改善灌面60200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428万公斤。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在全省“小农水”项目绩效考核中位居第一。
  在调研中发现,平昌县“小农水”建设之所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主要在于措施有力,方法可行。在项目建设中,平昌县积累和总结了“三不议三自主”和“六个到工程”的经验。一是坚持“三不”原则,即不办群众不受益的事,不办群众不参与的事,不办群众没能力办的事;二是坚持“三议”程序,即村“两委”提议,代表审议、村民决议;三是坚持“三自主”要求,即群众自主决策、自主实施、自主监管;四是做到“六个到工程”,即体制改革到工程,项目批复到工程,技术把关到工程,过程监管到工程,资金补助到工程,六是影像建档到工程。
  如何让“小农水”建设在平昌锦上添花?2011年8月30日,在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县“小农水”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平昌县“小农水”建设机制新、建设质量好、建设效益高。如何进一步推动全县“小农水”建设,组成人员积极建言给力。
  一是点面结合、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构建库、塘、池、渠配套,蓄、引、提、供结合,建、管、节、改并重的农田水利综合发展体系。二是项目支撑,多元投入,破解建设瓶颈,进一步加大项目、政策、资金争取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不断拓宽“小农水”建设和管理的投融资渠道,多元化解决“小农水”建设资金投入的问题。三是完善机制,建管并重,提升工程效益,重点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使用管理的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关,真正把“小农水”工程打造成廉政工程、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