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7件,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交办程序转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67件(含议案2件)。为切实搞好议案办理工作,让代表满意,县人大常委会及各承办部门注重办理工作四字要决,真正确保办理实效。 注重一个“早”字,前期工作抓主动。在议案交办会前,县人民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提前了解议案内容,着手制定工作预案,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在议案交办会后,承办部门迅速落实相关人员,成立联络组、办理组、督查组等工作组,迅速落实承办任务,明确办理目标、工作职责和办理要求。 注重一个“准”字,办理方案可操作。为了找准人大代表所提议案的核心内容和关键问题,承办部门对议案原件采取“四读”措施:由专门负责答复的经办人员对议案进行“一读”,整理出主要案由、代表联系方式、建议内容、拟办意见和答复要点等,并以表格形式送交承办人员;由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进行“二读”,认真阅读议案原件及经办人整理出的相关表格,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方案进行再细化、再分解;由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三读”,严格按照承办要求落实各项具体措施;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对议案原件进行“通读”,全面了解议案办理情况,掌握办理进度,并适时开展工作督查。 注重一个“情”字,沟通交流用真心。为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承办部门及时与代表所在单位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联系,努力找准每一位代表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在办理前期,以短信的方式向每一位代表亲切问候,充分体现对代表的尊重,并表明办理议案的态度和决心。在办理过程中,热情邀请代表前往进行面商。 注重一个“好”字,提升议案办理质量。在具体办理过程中,邀请相关代表到现场进行核实、踏勘,努力破解办理难题。在面商过程中,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参加、解释和答复,承办股室和承办人员全程参与,与代表面对面交流、面对面沟通,消除了大家在认识角度、理解层次等方面存在的误差,收到了良好的办理效果。 为了写好书面答复,承办部门严把答复审查关,实行“一把手”审签制、分管领导审查制、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对书面答复稿进行逐级上报、层层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全面、准确、到位。 截止目前,平昌县第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