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学习贯彻作出部署
时间:2011-09-30 来源: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王再奎 廖安林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简称条例)即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提出了学习宣传条例的方案。一是从9月26日至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开展自学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并带头贯彻落实。二是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机关分别到所联系的乡镇、社区指导基层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切实帮助基层解决贯彻条例中的具体问题。三是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于10月中旬召开“一府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议,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四是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等相关委室、协助常委会适时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条例施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条例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