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充市人大常委会视察 “法治南充”建设工作。视察组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建设“法治南充”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二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三要从人大定位和职能出发,适时作出加强“法治南充”建设的决议,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的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专委会要加强自身建设,狠抓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践行法治实践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