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民主化、科学化,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新《规定》包括15个重大事项,如:财政全口径决算监督;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主体功能区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上报方案;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方面的重大变更及城市维护费安排计划;对环境和资源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市人民代表大会名额分配、召开时间和议程(草案);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或决定;撤销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与国外城市缔结友好关系;授予或撤销荣誉市民等荣誉称号等事项。同时新《规定》还就提请程序、贯彻执行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