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四川省委作出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民意机关,必须紧密结合人大工作的职能特点,找准联系群众的着力点,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权为民用,把民意取向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 人大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如何更加充分地体现人民意志、更加真实地反映人民要求,不仅是人大工作的职责,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问需于民选议题。按照县委总体部署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群众反映突出、意见较大、带有共性的问题吸纳上来,认真分析定位人大工作与人民群众意愿、经济社会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机结合点,找准监督议题,使人大的工作更贴近民情民意,更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二是问计于民畅渠道。进一步拓宽群众直接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工作计划,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在视察、检查等活动中邀请涉及其切身利益的群众代表参加,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实现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和有效参与。三是公开透明强监督。增强人大履职的透明度,完善人大网站信息发布,尤其是对执法检查报告、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各项决议决定以及审议意见等落实情况,通过人大网站和长宁人大向社会公开,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利为民谋,把依法履职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 人大工作的本质,就是替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如何通过更加有效地履职,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正是人大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价值所在。一是坚持发展与民生并重,高度重视事关发展的产业园区建设、生态县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发展规划等工作,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使人大工作与发展大局紧紧相扣,与群众呼声息息相应。二是坚持依法履职与跟踪问效并重,对那些经济社会发展中推进难度较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方式,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审和满意度测评等方法,一抓到底,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得到实惠。三是坚持实践与创新并重,针对影响工作实效的薄弱环节、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工作方式,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进一步探索更加切合人大制度本质要求,更加顺应群众意愿,更具活力和成效的履职方式。近年来,县人大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创新。为加强对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把人事任免权与监督权结合起来,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履职监督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建立了审议意见回审和满意度票决制度,首次对《水污染防治法》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审和满意度表决。这些创新举措,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工作成效十分明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 搭建平台,把代表履职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核心 人大要立足基层代表工作实际,切实加大组织引导力度,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职。一是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开展代表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组织代表与群众见面座谈、向选民述职等多种方式,使代表深入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想,群众的困难、意见建议能够得到及时反馈,以确保代表正确、有效履职,防止偏离人民利益和人民主权的轨道。二是搭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加强对代表小组的联系指导,积极搭建代表履职的新载体,每年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就事关全县工作大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专题调研和视察,为代表及时反馈群众意见,督促政府改进工作的快捷通道。三是抓好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让代表说话管用。要抓落实,建议办得好不好,落得实不实,不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是检验代表履职成效的重要标尺。要抓督办,不仅要抓好当年建议的办理落实,更要重视那些正在解决的、需跨年度才能落实的意见建议的跟踪回访。要敢问责,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法和问责制度,明确程序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机制,着力构建人大、政府、承办部门和人大代表多方联动的合力督办工作机制。通过办中跟踪督促、办后追踪问效,使代表建议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