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利剑出鞘 剑指“双违”——邻水县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治理工作侧记
时间:2013-09-23 来源:邻水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王习全 刘科

   2013年以来,邻水县人民政府在该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对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以下简称“双违”)进行了全面清理、拆除和整治,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整治违章建筑攻坚战…………
 

一篇沉重的调研报告


  2012年7月,第十七届县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城环资工委关于全县“双违”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县城规划区面积47.7平方公里,涉及三镇一区共26个村,基本是村村有‘双违’,甚至有的整村、整社‘双违’,比如鼎屏镇的北外村,城南镇的红店村,城北镇的延胜村,经开区的大佛寺村。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有‘双违’建设户2112余户,占地面积25.218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242359万平方米……”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数字触动委常委驻会委员的心,一幅幅“双违”画面仿佛就在眼前闪现。“‘双违’现象拷问着我们的监督职能,静等着我们的监督成效,我们一定要有所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可明严肃地说。
 

两份实在的审议意见


  2012年9月,第十七届县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双违”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彻底清理建档,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科学规划,努力推进规划实施”、“建立责任追究制,严肃党纪政纪”等建议,要求县人民政府限期整改并于6个月后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2013年5月,第十七届县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双违”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报告在常委会会议满意度测评中以一票之差未获通过。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县人民政府未整改落实的事项,进一步作出了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全县“双违”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坚定决心,铁腕治理“双违;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治理责任;进一步强化督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双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机制,逗硬考核奖惩。至此,一场特殊而持久的关乎邻水发展的“双违”治理战役深入展开……
 

三条逗硬的整治措施


  自收悉到《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全县“双违”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坚持“态度坚决、行动快速、责任落实、方案细化”的准则,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在工作推进上坚决抓落实。
  一是强化“双违”源头防控。实行24小时巡查制。落实专门巡查人员,分片包干,全天24小时监控。并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监督,加强对“双违”行为的监管;严控建筑材料。加强对砖厂的管控,砖厂必须在购买人提供其所在乡镇出具的不是用于“双违”行为的书面凭据并经派驻工作人员核实后方能向其出售砖;坚持露头就“打”。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新建、改建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管,对任何违法建设,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制止、处理,将“双违”行为坚决控制在萌芽状态。二是打好治违组合拳。坚决打击“双违”行为。对“双违”建筑开发业主,由公安经侦大队立案查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坚决取缔“双违”建筑水电气等设施。对“双违”建筑已经安装了水电气等设施的,要求水电气部门限期对“双违”建筑的水电气等设施予以拆除销户;坚决追究 “双违”治理工作不力的干部责任。对“双违”治理不力,导致新增“双违”行为发生且没有按规定期限拆除到位的乡镇,按程序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三是扎实推进分类处置。以“尊重历史、解决问题、维护权益、疏堵结合”为原则,在九龙镇开展“双违”建筑分类处置试点工作,只要不属于必须拆除情况的,允许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缴纳相关费用,完善用地建房手续。
 

四项满意的整治成效


  经过县人大常委会的强力监督和县人民政府的努力工作,一幢幢违法建筑被强行拆除;一群群阻碍“双违”拆除的顽固分子被教育感化;一个个治理“双违”不力的官员被组织处理…………
  多数“双违”建筑被查实。5月以来,全县上下有效查实“双违“建筑36户,占地面积4713平米,建筑面积10345平米。多处“双违”建筑被拆除。8月11日,依法强拆鼎屏镇北外村7组违法建筑1040平米;8月15日,依法强拆鼎屏镇南外村7组违法建筑1500平米…………近3个以来,全县已依法强拆“双违”建筑面积达1万余平米,并取缔违章建筑水电气等设施共60余户。多数群众被教育感化。通过持续耐心的宣传教育,全县54户因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双违”及近2年涉嫌“双违”的建筑业主均表示愿意接受处理。多名领导干部被处罚。根据《邻水县“双违”治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现已对“双违”治理不力的两个乡镇镇长进行了停职,多名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关乎邻水的发展、党委政府的威严和广大群众的利益,这里有无尽的责任和担当,有百万邻水儿女的翘首企盼,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此项工作持续监督,不惜动用刚性监督方式,也要让群众满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可明郑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