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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打破常规 增强实效——渠县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侧记
时间:2013-09-23 来源:渠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卢贵清 邓玲

  今年7-8月,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打破常规,随机检查,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实效,强力促进安全生产问题整改。     
  7月17日,在《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培训会上,渠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把“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践行到实际工作之中,打破常规,改进方法,运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于是,本次执法检查三个组分别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按照随机抽样、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安全生产法》在全县的贯彻执行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自定时间,自定路线,自定对象;不发通知,不说目的,更不协调;拒绝迎送,谢绝宴请,婉拒陪同。深入县内重点加油加气站、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县内重点建筑工地、城区重点公共场所等近三十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展开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不打扰普通群众、不麻烦政府部门,“神不知鬼不觉”,对全县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看得一清二楚:文峰丽景、育才家园楼盘建设项目等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学习,只是准备资料以应对检查,实际并未按要求对工人进行学习培训,内部管理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三汇汇兴时代建设项目施工机械未经检测和备案,擅自投入使用;三和地旺建设等项目存在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的现象;个别农村建筑工地安全员到位情况较差,仍在使用禁止使用的“少先吊”。
  渠县农药厂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特别是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在有毒生产环境中不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具;立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爆破物资仓库通风窗只有铁丝网,没有安装百叶窗;某歌厅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却照常营业,脱离了安监部门的有效监管;部分茶楼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归档情况不理想,有些单位根本就拿不出资料;部分娱乐场所存在应急预案不完备,不详细,分工不明,职责不清,比如谁负责疏散群众,谁负责灭火等不明确。
  ……
  针对问题,检查组提出建议: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落实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加强隐患排查,进一步确保专项整治收到实效;整合执法力量,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工作水平;注重城市规划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功能配置;强化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安全监管条件。
    对这次随机抽样检查,县安监局的同志说:“这促进了我们对问题的抓紧整改,没问题的注重提高。”县人大的同志感慨:“随机性和抽样性的不可测,让问题和矛盾很难掩盖,有利于国家权力机关摆脱‘官气’,更加贴近群众;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监督效果的务实,树立国家权力机关的威严。”
  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世斌在总结这次执法检查时说:“为了‘求实’,我们打破常规,随机抽样。今后,我们开展代表视察、调查研究、执法检查,都要随机与抽样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这样才能达到开展执法检查目的——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增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