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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

时间:2009-06-25来源: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一是明确监督工作思路。提出了“法律精神具体化、外地经验本地化、本地工作特色化、特色工作制度化”的工作要求,为深化监督工作明确了思路。二是创新工作制度。结合眉山实际,制定了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关于组织执法检查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等五个工作办法和工作流程图,把监督法规定的原则,具体细化和落实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中。三是创新监督形式。除坚持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经常性监督形式外,大胆实践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其他监督形式,积极探索人大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新路子,召开了全市人大司法类案监督工作研讨会,制定了人大常委会加强司法类案监督实施意见。四是深化监督内容。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紧扣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适时组织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充分运用主任会议形式,有重点地听取“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汇报,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开展“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的民意调查和办理审议意见的满意度测评;建立代表非书面建议的办理和审议意见督办机制,增强了监督实效。五是创新代表工作。建立了短信平台,及时发送有关信息和资料;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调研活动,增强代表履职水平;开展代表培训和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和发挥了代表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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