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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十六年 黑龙滩水再返清

时间:2009-07-27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郭成钧
  

  日前,数十名游客来到仁寿县黑龙滩水库游玩。他们在碧波荡漾的库区一路前行,历时3个多小时的路程,宽阔的水面几乎见不到垃圾漂浮物,更闻不到腥臭味,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惊叹。当地人告诉他们:“这是眉山市和仁寿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监督16年,两级政府全力治理的结果。”
  拉开序幕
  黑龙滩水库是仁寿县百万人民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为解决全县“十年九旱”的困境,历时5年才完工的大型水库,常年蓄水量3.6亿立方米。一段时间水库实行网厢肥水养鱼,每年约有1500吨饲料或鱼粪直接进入水库底部, 加上周边生活垃圾和机动船的废弃物排入,致使黑龙滩水质严重受到污染。
  1994年3月,仁寿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了《黑龙滩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首次加强了对库区环境保护的依法治理工作。此后,常委会经过6次调查研究,作出了《关于拆除黑龙滩水库网厢养鱼的决议》。1998年7月,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黑龙滩水库的污染状况进行专题调查,并作出《关于黑龙滩水库水源水质保护的决议》。这项《决议》的出台,拉开了整治黑龙滩水质污染、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总体战的序幕。到2004年,黑龙滩库区的网厢全部拆除。
  紧追不舍
  为了更好地加强黑龙滩环境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2006年4月26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黑龙滩水库饮用水水质保护的决议》。
  《决议》明确,黑龙滩水库水源保护,事关100多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好黑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综合开发黑龙滩水库,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黑龙滩水库流域区内所有新、改、扩建项目,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坚决禁止一切污染物排入库区,禁止在库区进行围栏、网箱养殖活动,禁止以燃油为动力的船舶等机械设备进入库区水面;政府部门各司其职,严厉打击污染和破坏黑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黑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制。
  同年9月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下,眉山市政府成立了 “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黑龙滩饮用水水质综合治理的力度。
  对症下“药”
  采取寻根问源的办法,查找污染源并对症下“药”——在两级人大常委会16年的追踪监督下,仁寿县政府和眉山市政府采取了周密措施,确保黑龙滩饮用水水质得到有效保护。
  为了清除垃圾和油污,管理处采用人工和机械的办法,在入库渠道口新建拦污闸,并对水库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清除。2006年冬,政府对库区周边居民的旱厕进行了全部改造,每户都修建了化粪池,统一设立垃圾桶和垃圾中转库,新建大型污水化粪池。他们还修建沼气池,有效地解决以前人畜粪水直接向水库排放的老问题,减少了环境污染,又开创了新能源。对沉积在库底的垃圾,采用“水库有机物分解处理净化水质法”进行处理,成为全省首创。还对库区现有的111艘机动游船、渔业生产船安装油水分离器,对船只进行油污治理。取缔网箱养鱼后,实行“人放天养”,杜绝了库区施肥养鱼。定期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使水库水质处于监控之中。通过全力治理,目前水库水质已由治理前的地表水Ⅲ类,个别地方的Ⅳ类变成了现在的大部分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水环境改善了,来黑龙滩旅游的人数呈上升趋势。据黑龙滩航管所统计资料显示,今年黑龙滩游客接待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今年4月,一项总投资20亿元、占地2000亩的南湖生态区项目签订协议,即将在10月正式开工。据悉,这是眉山市有史以来外商投资最大的招商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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