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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会工作亮点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侧记

时间:2009-08-06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顾静
  

  “你们的职工加入工会的比例是多少?”“工会主席是怎么产生的?”“有没有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和普通职工能同工同酬吗?”……每到一个地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都要重复类似的问题。7月24日至29日,执法检查组冒着酷暑,不辞辛劳,先后来到成都、广安、南充、乐山,对四地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成都作为四川省会成为执法检查组的第一站,成都市各级工会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展示了工会的新形象,受到检查组的表扬。在听取成都市相关部门的汇报之后,检查组一行实地考察了中航工业成飞公司,“作为国有企业,成飞公司不仅对我国航天事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而且也发挥了国企的优良传统,在贯彻实施工会法过程中,措施得当,贯彻到位,有效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随后,检查组来到小平同志故里广安市。广安市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超过130万人,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达到18万人,如何安置这些农民工成为当务之急。在汇报会上,邻水县的做法受到了检查组的一致肯定。沿海的纺织企业破产后,无力支付职工工资,一些企业就把生产机器作为劳动报酬分给工人。这些农民工带着机器返乡后,采用家庭小作坊的方式从事纺织工作。县政府将这些人员组织起来,形成了一种新型产业——生产贴牌内衣。这样,不仅为广安增加了税收,而且解决了15000名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广安恒立公司是一家科技型民营股份制企业,企业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100%,参会率100%,参保率达到了100%。“三个100%,了不起!”检查组成员大加赞赏。
  结束了在广安的检查后,检查组一行冒着细雨,马不停蹄赶到了南充。久违的细雨给“果城”带来了一丝凉意,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座谈会的热烈气氛。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们畅所欲言,和检查组成员“互动”,会议一再超时。南充市人大代表、四川三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波说:“如何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是工会法贯彻实施中值得重视的问题。据调查,不少中小型民营企业、民办学校、民营医院根本就没有建立工会组织。也就是说,全国总工会、中央统战部、劳动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和开展工会工作的通知》,在一些地方实际上并未得到很好落实。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应加强非公经济企业建会。”
  乐山的执法检查是从走访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开始的。检查组首先参观了该公司的“职工之家”,一楼是休息室,二楼是健身、棋牌等各种功能室。除了总公司之外,该公司的各个分公司也都建立了这样的“职工之家”。乐山市在贯彻实施工会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下了很大功夫,全市各级工会帮助和指导签订劳动合同面达92%。
  “四川工会工作亮点多!”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黄镇东对我省贯彻实施工会法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后表示,通过此次执法检查,了解到了很多东部城市在贯彻执行工会法中所没有的新问题、新情况,下一步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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