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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切实推进“两个加快”

时间:2009-08-20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罗英 杨婷
  


 

  省人大常委会统计执法检查启动
  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统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8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甘道明作动员讲话,常委会副主任杨志文主持会议,常委会秘书长袁本朴,副秘书长及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副秘书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甘道明副主任讲了三点意见。第一,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充分认识《统计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是服务省委决策和落实“两个加快”的重要举措;是满足社会公众的普遍要求、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重要保证;是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目前全省经济运行出现了止滑回升的良好态势,但仍然面临较多矛盾和问题,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客观真实地揭示经济发展的态势和存在的各种问题,为省委及时、有效作出决策,切实推进“两个加快”进程,尤为重要。此次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在我省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的关键时刻对抓好《统计法》贯彻实施,提升我省统计工作水平和修订后的《统计法》实施前准备工作的高度重视。第二,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提高执法检查实效。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多次调查和研究,确定了此次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即:灾后恢复重建的统计;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财政资金使用进度、效果的统计;建设和发展产业园区的统计;改善民生特别是节能减排方面的统计。在检查方式上,既要听取汇报,又要实地检查;既要查阅资料,又要走访当地群众;既要检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又要看运用统计数据的有效性;既要总结已有的统计工作经验,又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统计工作思路。目的是把情况摸清、问题查实。第三,要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扎实推进执法检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现行实施的《统计法》和修订后的《统计法》,推进执法检查任务顺利完成,也为下一步修订《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打好基础;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客观地掌握全省统计工作的基本情况;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等等。
  据悉,8月10日至8月20日,执法检查组将分三组前往成都、德阳、绵阳、资阳、自贡五个地区开展重点检查,此后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主任主议审定后,将提交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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