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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测试:仅3人学过《道法》

时间:2010-06-23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陈婷
  

  10位来自成都市公交、出租、专业运输企业的代表和驾驶员代表,回答省人大常委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组问题时暴露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尴尬局面——
  “有没有认真学习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5月31日上午,面对省人大常委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组的一道小测验题,把有些“底气不足”的举手者都算上,在场的交通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只有3人给出了肯定回答。
  为深入了解成都市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了这个座谈会。
  面对10位来自成都市公交、出租、专业运输企业的代表和驾驶员代表,座谈进行到中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检查组副组长颜家瑾突然提出,要做一个小小的民意测验:“有没有学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5人表示:看过。
  “有没有认真学过?”
  1位驾驶员立刻举手,给出了肯定回答。稍事犹豫,1位公交企业负责人举起了手:“我们交通企业肯定要学的。”随后,1位出租企业代表也举手表示:“经常在网上看。”
  3︰7。“看来还需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这对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非常重要。”颜家瑾说。
  座谈会上,电动自行车的肇事率成为一个大家关注的话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张先国说,2010年,成都市每天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1200件左右,比去年增加1/3。这些事故有70%发生在城区,但是有人员死亡的事故70%发生在郊县,其中,因电动自行车相撞引发的死亡事故占比呈上升趋势。
  有座谈代表指出,市场上目前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最快时速可高达60公里/小时,而一旦肇事却是按非机动车事故处罚,“建议提高准入门槛,加大处罚力度。”
  不过,座谈结果显示,仅仅用“群众安全意识”并不足以全面、客观地描述成都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
  各位座谈代表提出了很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情景”:有自行车骑车带人到十字路口,见到交通协管员,后座上的人立刻下车,路口一过,上车又走;正在公路上开车,突然前方的汽车里“飞”出一些东西,遮挡了后面司机的视线;在长途客运车站外拉客的“野的”,其车况、驾驶员状况根本没有保障……
  对此,张先国解释,对这些现象的处理都有法可依,但都面临着警力不足、违法成本低等尴尬。有数据显示,2000-2009年,成都市机动车从57万辆左右激增到约253万辆,而该市交通警察只从15年前的800人左右增加到现在的15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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