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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项目 用好资金 保证还款——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四川省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时间:2010-08-09 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作者:罗英
  

   2009年,我省发行18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居全国之首,在改善民生和灾后重建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日前,佳音再次传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180亿元,继续居全国之首。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灾后恢复重建的决胜之年。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将重点推进一批支撑作用强、带动作用大、辐射范围广的产业发展项目,支持产业结构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但由于我省财力薄弱,各级政府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的任务相当艰巨,扩大内需项目地方配套压力很大,因此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措资金,加快这些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递交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指出,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券拟安排省本级60亿元,转贷市(州)、扩权试点县(市)120亿元  ;债券期限均按3年期70%和5年期30%确定。债券资金将重点安排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主要用于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保障2009年后两批(第三、四批)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和2010年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  ;优先安排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严格控制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筹资的投资项目;支持对全省具有全局带动作用的产业发展项目。
   委员们在审议中指出,要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债务风险,努力将各项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加强项目风险评估,严格控制债务违约风险等  ;妥善安排债券资金,突出使用绩效,抓紧抓好项目论证工作,促进政府债券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债务项目审计情况应当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选好项目、用好资金、保证还款。妥善安排债券资金,要用到最需要、最见效的地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债务项目的各项制度,包括用款、审批、绩效考评、追踪问效等制度,增加透明度,确保不出任何问题;严格履行还款责任,保证按时归还债券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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