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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 让人民住有所居——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侧记
时间:2011-08-01 来源:四川人大网 作者:朱捷

  7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省城镇困难居民众多,“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有大量城镇住房需要进行灾后重建,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做出了较大的社会贡献,成绩得来不易,值得肯定。
  “十二五”期间,全省初步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50万套(其中改造棚户区32万户),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后,全省累计将有270余万户、800多万名城镇困难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超过届时全省城镇常住居民的20%,完成国家提出的保障目标。2011年,中央下达我省的目标是2010年的1.76倍,任务十分艰巨。然而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开工25.3万套,超过国家下达建设计划的70%,总体进度列全国第七。
  在取得重大成绩的背后,还应看到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融资难,由于盈利空间有限,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难,金融支持积极性不高,资金筹措压力大;二是缺乏法律支撑,目前国家及我省均未成形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管理难度大,在收入审查、退出机制等方面还缺乏有效手段,困难群众聚居、棚户区改造拆迁等也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王实委员认为,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较好,较以往有了一定突破,但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建设。例如由政府组建机构,将社会闲置住房集中起来租赁给城镇困难群众,这样既能减轻政府的压力,又能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的困难。此外还应对一些相关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这些建议,都得到了不少委员的响应。
  向玉明委员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既满足社会需求、又顺应民心民意的民生工程,我省能与时俱进取得满意成绩,但还需要创新机制创造新的辉煌。他非常赞同王实委员提出的充分利用社会闲置住房的建议,认为这项措施既能达到中央要求、又能满足民众厚望,应该引起足够重视,不仅要建设好住房,更要分配好住房,要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加大力度,努力工作,寻求新的起色。
  宋国文委员认为报告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举措十分切实,但在建设推进过程中,群众意见的存在也反映出这项工作的难度较大。他提出,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着重注意建设周期、质量保障和公平分配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又应主要在质量保障上下足功夫,不应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只看作一种单纯的调控手段,而应从人民群众的切实需要出发来进一步加强。他还建议,为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发展低碳经济,应由政府带头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采取节电、环保措施,例如雨水回收、太阳能利用、污水处理等。
  最后,委员们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后续工作进行了展望,期望能尽快解决现有问题,使该项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