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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2009年工作要点

时间:2009-06-17来源:研究室调研处、综合处
  

  一、加强立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为民立法,坚持科学发展,着力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切实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法律问题研究,及时制定或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适时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村务公开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等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做好成都市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报请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查批准工作。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坚持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提高审议质量,规范立法技术,继续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机制。加强对法规草案审议过程的宣传报道。二、加强监督工作。常委会今年将对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统计法和统计管理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各专委会将对建筑法、防空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调研。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三农”投入、节能和贯彻实施省旅游条例、省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省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情况等方面的报告。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支持政府依法多渠道筹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研究改进预算草案报送形式、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审查覆盖面;探索创新预算审查监督方式方法,拓展审查监督深度和广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保证预算的严肃性;继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促进建立预防违反财经纪律长效机制;巩固预决算信息公开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公告范围,增加预算透明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建立和完善与有关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对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要求纠正或者予以撤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实施常委会领导同志批阅群众来信和信访信息综合分析通报、重要信访问题协调督办等各项制度。三、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完善代表信息平台,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跟踪督办制,促进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闭会期间的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的重要活动,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保证代表活动时间,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抓住事关“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作出决议、决定前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咨询论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办事,把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起来,确保依法实现省委人事安排意图。进一步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坚持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加强任后工作监督。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把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改进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督促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办好常委会机关报刊和网站,加强和改进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纪念省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活动。发挥好人大制度研究会的作用,加强人大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交流和往来,积极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发挥好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重要法规草案、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组和常委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一要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暨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和法制讲座、专题报告会。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的成果。二要加强组织建设。党组一班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力加强人大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四要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党组和常委会各项制度,遵守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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