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我为成都发展献一策”活动,广大代表积极主动参与,深入基层一线视察调研。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成都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核收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家庭收入难以确定;人户分离人员的家庭收入难以确定。二是出口难。“吃”低保容易,取消低保困难。三是基层无专职工作人员。全市绝大多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从事低保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四是基层无专项低保工作经费。目前低保工作人员无任何经济补贴,各街办、社区也无此项业务工作经费,且定期参加每月一次的社区低保救助评议会的居民代表也是义务工作。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一是按困难人员类型,实施低保救助。可将困难人员按自助自理自救能力分为三无型、劳动力严重缺乏型、劳动力缺乏型、因病负担型、因学负担型、因灾致困型和就业不足型七种类型。二是加强城市低保工作调查研究,积极向民政部反映并提出修改完善国家保障条例的建议,修改完善《成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三是健全基层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在街办设置低保工作所,在社区设置低保工作站,分别配置低保工作专职人员及低保工作协管员,稳定低保工作队伍,提高低保工作水平。四是按照工作量,落实工作经费。市、区两级财政应保障足够的低保工作经费投入,按低保工作量核定工作经费,对低保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补贴,对定期参加每月一次的社区低保等救助评议会的居民代表,实行按月补贴制。五是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低保人员数据库,实行民政、工商、劳动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低保人员就业、收入情况。(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