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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09-09-15 来源:未知

  近日,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听取了汇报。
  调查中发现,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宣传还不够深入。对老年群体的关心和重视程度不够,对人口老龄化这一社会问题的认识不足, “尊老”远不及“爱幼”的程度;不少老人晚年精神生活贫乏;二是老年人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由于受编制、经费、人员等因素的影响,老年人工作发展相对滞后,对老年群体的整体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为老服务设施不够完善。一些地方为老服务设施数量少、规模小、标准低,老年人学习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不能满足老年人活动的实际需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可以纳入“五五”普法的内容之一,利用每年的重阳节进行集中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发展老年事业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重视老年医疗保健工作,健全社区老年医疗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助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老年维权网络,就地就近为老年人提供维权服务。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咨询服务措施,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诉讼要及时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不尽赡养义务、虐待老人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