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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关于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时间:2009-11-02 来源: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近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出问题:一是认识深度不够。个别地方没有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发展经济有机联系起来,在招引、做强台资企业等方面还缺乏开拓性的思想和举措。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个别政府部门、台商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不甚了解,甚至极个别还不知道有该部法律,实际工作中对台工作“遇冷”。三是发展不够平衡。全市9县(市、区)中仅有顺庆、蓬安、南部有台资企业;除蓬安外,其它县(市、区)还没有一项专门针对该项工作的工作措施或具体办法。四是台企量小质低。在全市12家台资企业中,工业企业仅有5家,科技含量普遍不高,实际投入少,规模不大,有的是粗加工,有的税收还不在当地,有的进场后迟迟未开工建设。建议:一是要高度重视对台工作。南充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把台资企业保护好,把作用发挥好,努力助推南充经济发展。二是要讲求宣传实效。加强对台工作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宣传活动走过场、图应付。三是要建立健全制度。迅速建立一套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有效制度,制度要保证制定科学、措施实在、督查严格。四是要加大招引力度。要对接台湾电子、农业等优势产业,深入研究,形成招引项目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招引;要创新招引方式,在招引方式上出奇招、见实招;要“以台引台”,让台资企业办一个,成一个,达到以台稳台、以台引台、滚动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