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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期盼地方财政进一步透明
时间:2011-03-24 来源:广元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翟 峰

  四川省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信息系统2010年7月就已率先在全国开通。为此,该省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不仅有了为人民管好“钱袋子”的网络信息平台,而且在与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相关办事机构的沟通上,也有了一个便捷的通道。
  而在此前更早些时候,即在四川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四川省人大就首次运行了省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工作制度。参会的各代表团推荐了一些人大代表协助审查预算草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共同努力,让省政府准备提供的部门预算草案从过去的几页纸变为了厚厚一本细化了的“明白账”,让代表基本能够看懂看明白。对此,省人大代表纷纷说好。
  四川省政府预算的公开,在全国可以说是走在了前列。那么,就进一步而言,公开政府部门预算还需要做哪些具体努力呢?
  政府部门预算的细化账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府债务收支,以及以国有土地拍卖收支所形成的预算收支和政府基金的预算公开,这些方面,笔者觉得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虽然,四川省在依法对地方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监督和公开政府预算方面,大体走过了“代表可审预算报告但不公开细账——部门预算细账向人大代表公开——政府预算向社会公开”这三个阶段。然而,现在的实质问题是,对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预算,特别是省级财政预算,到底应公开到什么程度?
  确实,这一点目前在全国甚至各地省域内皆还没有明确的统一做法。
  因此,全国各地省域范畴内皆还有必要先明确向省级人大代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细化账目,然后再进一步逐步实现同时向全社会公开预算细化账目。
  另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试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向政府财政上交的税后利润,其主要用途应是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灾后恢复重建、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以及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因此,其上交的税后利润应属于政府财政监管的资金。
  鉴于此,笔者建议全国各地省级人大可率先在其省域范畴内有必要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情况向人大代表公开,之后再逐步过渡到向全社会公开。
  地方政府的债务,是公众关心的问题。2010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地方政府通过各种融资平台形成的政府债务进行摸底调查。调查的目的是要弄清地方政府到底有多少债务,哪些债务需要通过地方财政收入来偿还,要求摸清后适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据了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分为三类:即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债、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债、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债的债务。正是由于这三类融资平台所形成的债务应属于政府财政监管的范围,因而其债务预算情况亦应先向人大代表公开,再逐步过渡到向社会公开。
  国有土地拍卖收支所形成的预算收支,目前还尚未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基金(主要是指为支持某项公益事业发展,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目前就连人大代表也还不清楚。征收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按国务院规定统一报财政部审批,重要的还必须报国务院审批,地方无权批准设立基金项目,也不得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变相批准设立基金项目,因此严格来说,对主要属于政府财政监管的政府基金,其预算情况连同国有土地拍卖收支所形成的预算收支,亦应在向人大代表公开的基础上,再逐步过渡到向社会公开。

 

(作者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现任四川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广元市人大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