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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领导干部要多说“法治话语”
时间:2013-06-19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刘武俊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如此突出地提出来,不但引起了领导干部的高度注意,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共鸣。
  笔者认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妨从提高领导干部多说“法治话语”的能力做起。因为,让领导干部多说“法治话语”,这既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领导干部语言上的重要体现。
  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的讲话、报告官腔十足,引用上级观点、红头文件的不少,但鲜有引用宪法条文和法律原则的,鲜有运用法律语言的,更遑论引用经典的法律格言了。
  语言是思维的外壳,法治语言是法治思维的载体。法治话语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脉相承。法治话语在公共话语体系的缺失,凸显的是在法治素质和法治信仰上的问题。深究原因,还是因为不少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缺乏法治语言的训练。长期不习惯法治思维,自然对法治话语和法律语言会有一种陌生感和疏离感。
  法治话语、法律语言,从来就不是法官、检察官、法学家等法律界人士的专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它们应该成为全社会通行的“普通话”。现在需要做的是,不断丰富法治话语,更要不断普及法治话语,让法治话语自然而然地融入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具体到普法上,既要普及法律知识,也要普及法治话语和法律语言,包括一些经典的中外法律格言。“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举动祸害尤烈,因为后者不过是弄脏了水流,前者却破坏了水源。”培根的这句名言,不知启迪了多少国人关于司法公正的理念。“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伯尔曼的这句名言如今连不少法律圈外的人都知晓并经常引用。“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这句在法律界经常引用的法律名谚生动彰显了程序正义和司法效率的可贵。“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的这句至理名言每次品味都有震撼人心之感,这其实就是民法的精神啊。
  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领导干部要警惕并自觉抵制那些独断专行、不负责任的人治话语,多说文明理性有责任感的法治话语。全社会要培育一个文明理性的法治话语环境,营造倡导言说法治话语的氛围,让法治话语真正成为领导干部乃至全社会的“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