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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保障性住房退出政策与财政“开源”“节流”
时间:2013-06-25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省人大代表 翟峰

  除了有必要通过开征房产税,为政府开辟稳定的财源之外,还有就是有必要充分利用即将展开的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并轨运营建设工作,尽快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的退出机制,让其中已经超过了廉租保障经济标准的对象能够及时退出,或动员其中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保障对象积极主动想法购买自己住的保障性住房。这样,既可让更多城镇贫困人口住进廉租公租房,又有利政府进一步筹措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

  据有关媒体近期报道,由11名四川省人大代表在年初召开的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并备受网民关注的《关于完善全省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营相关支持政策的建议》等8件涉及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的代表建议,以“打包”形式被列为2013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而这种以“打包”方式进行重点督办的建议,在四川全省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中尚属首次。

  据了解,提出相关建议的四川省人大代表不仅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这种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做法感到满意,而且还希望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有必要把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并轨运行作为制定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并轨运行是一项创新型工作,不仅需要地方财政的支持,而且有利财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上的“开源”和“节流”。代表们认为,要保证财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上的“开源”和“节流”,既有必要在试点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营的过程中,尽快完善保障性住房特别是推廉租住房的退出政策。

  为何四川省的人大代表有这样的考虑并提出如此建言?

  应该知道,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靠财政支持毕竟难度很大。例如,国家每新增一百万套保障性住房,即需资金1300亿。其中,来自中央财政的拨款支持只能占10%,即130亿,再加上地方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投入10%,也就大约5个亿。如果两者相加并足额到位的话,最多也就135亿元,连1300亿零头的一半都不到。显然,这些来自于财政支持用于保障性建设的资金,应该说在国家每新增一百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所需资金中,确实属杯水车薪。
  
  四川代表建议,除了有必要通过开征房产税,为政府开辟稳定的财源之外,还有就是有必要充分利用本省即将展开的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并轨运营建设工作,尽快健全和完善全省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的退出机制,让其中已经超过了廉租保障经济标准的对象能够及时退出,或动员其中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保障对象积极主动想法购买自己住的保障性住房。这样,既可让更多城镇贫困人口住进廉租公租房,又有利政府进一步筹措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同时,也有利避免在本省廉租住房制度执行过程中已经开始出现的个别廉租对象自己买了商品房后,即将廉租住房作为自己的产权房“转租”的不良现象的发生。

  正因如此,所以四川的代表建议省财政厅,在本省试点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营的过程中,即有必要考虑:一是如何解决好保障性住房作为过渡期公共产物和政府公共资产,其后期如何进一步商品化并使其顺利走向市场的这个问题?二是财政在对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营的资金予以支持时,如何解决好其建设后期合理使用、公平分配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好合理分配其增值部分和完善其退出机制等问题。
 
  由此可见,在试点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营的过程中,尽快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的退出政策,确实有利财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上的“开源”和“节流”。

(作者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现任四川省人大代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代表联络员,广元市人大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