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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强化“五意识” 切实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时间:2013-10-30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人大 作者:叶勇

  乡镇人大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政治和谐和法制文明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宏伟目标下,如何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充分履好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给我们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强化“五种意识”。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乡镇人大要利用集中学习、小组学习、个人学习,重点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伟大“中国梦”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新任领导、年轻同志应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注重向代表学、向群众学、向先进单位学,力求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逐步提高,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二是强化制度意识。乡镇人大要建立健全基本工作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规范代表履职行权,使之在实际工作中更趋规范、有章可循:即主席团例会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信访制度,代表视察活动制度、代表小组学习活动制度、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述职制度等,同时要对各项制度实践情况进行总结和研究,发现和吸收好的经验,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乡镇人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乡镇人大工作要牢固树立服务的意识,服务于广大群众,服务于全体代表,主动关心群众疾苦,为他们代言。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调研,推动政府从制度上和机制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群众解忧、为人民谋利。同时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服务意识,要有计划、有目的组织代表参与学习培训,开展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物质上的保障,切实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
  四是强化发展意识。发展才能实现新跨越,乡镇人大要全力推进优势发展战略,高度关注城乡统筹发展,大力支持政府发展特色产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在审议、调研、视察、检查时,紧紧围绕新农村改革、产业发展等提出积极建议、意见。同时创新工作方式,围绕兴产业、奔小康、促和谐的目标,开展贴近社会发展和民生民利的活动,培养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以先进带发展,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谋发展,才能有力地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
  五是强化监督意识。当前,镇人大工作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监督的实效性不强。有的虽然开展了多次视察、检查活动,但没有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对问题根源没有深挖,就达不到监督的理想效果和预期目的。监督工作重在抓实、抓深、抓出成效,对党委和政府已确定的发展措施,要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政府各方面工作,确保决策落到实处;对人民群众反映不满意的发展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对不利于发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敢于正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力求实施监督见实效,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