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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增强代表履职意识,让人民权力“归位”
时间:2013-11-18 来源: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张建

  履职意识不仅是人大代表对待依法履职的态度,也是他们认真履职的思想基础和内在动力。人大代表履职意识的强弱既关系他们履职水平的高低,又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意愿能否得到表达,利益能否得到维护。然而,实际情况却是,部分人大代表履职意识不强,经常缺席各种会议,导致了人民权力的“缺位”,人民群众的意愿难以通过正规渠道得到表达,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维护。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人大代表履职意识,让人民权力“归位”。

代表缺席会议,人民权力“缺位”

  众所周知,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应当对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负责。然而部分代表在人代会、常委会等会议需要他们“挺身而出”的时候,需要他们表达人民意愿、捍卫人民利益的时候,却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现身”。人大代表无法参加会议,不仅不能履行职责,更加辜负了人民对他们的期望,不能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导致人民权力“缺位”。
  在现实生活中,人大代表缺席各种会议已经不是“新闻”了,这种现象也不仅仅发生在个别的地方,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着此类现象。在需要集体行使权力和需要反映人民呼声的大会上,我们的代言人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仅仅是代表的工作,而且还是人民赋予他们的神圣职责,他们缺席会议,直接导致人民的权力“无处安身”。

加强选民监督,增强代表履职意识

  对于如何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意识,不少地方都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着手,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一是从内因入手。通过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增强他们依法履职的意识;通过提高代表的素质,增强他们出席会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对代表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强化他们依法履职意识的舆论氛围;通过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为强化他们依法履职意识架设桥梁纽带。一是从外因入手。通过制定制度,从制度上对代表出席会议提出要求;部分省市已经开始通报常委会委员参加常委会会议的出勤情况,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其实,还有一项重要的而且很少用到的监督方式,那就是让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
  向选民通报代表参加会议的出勤情况,提交议案、建议和意见情况,促进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一是增强选民的监督意识。通过人大制度和有关法律的宣传,使选民认识到代表是选民的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从而理直气壮对代表履行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二是代表要增强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认识到自己的地位、权利是选民给的,选民的监督是法定的。

严格请假制度,让人民权力“归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中体现。代表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表决各项工作决议,及时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才能充分行使人民的权力。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部分代表缺席会议呢?不外乎生病、外出或者是工作忙等原因。除了生病确实无法到会可以理解,其他的原因都难以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参加会议是代表的本职工作,一个连会议都不参加的人,如何执行代表职务?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常委会会议制度,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代表人民依法行使权力。近日,广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请假规定》,此规定不仅对请假的程序、时间和缘由作了严格的规定,而且还制定了对未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席会议人员的处罚规定。同时,严格会议的考勤制度,促使代表更好的行使人民的权力,保证“代言人民”的通道“畅通无阻”,让人民权力“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