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委会领导关于“科学立法、开门立法、提早启动、提前介入”的指示精神,省人大农委自去年5月份提前介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修订)起草工作以来,近日,又专门召开《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有关情况座谈会,听取省水利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立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3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李崇禧在农委印发的《人大农业工作》第7期上对该项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主动开展工作,促进立法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