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的安排,8月21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率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城环资委、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和省环保厅、省水利厅有关人员一行赴广安市开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检查组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踏勘,先后视察了广安市花园水厂和广安区浓溪镇全民水库,重点对城市一线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检查。 在工作汇报会上,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英胜代表市政府向检查组一行汇报了广安市贯彻实施《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主要工作和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指出,通过这次检查,总的感到,广安市贯彻实施《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思想重视、责任落实、效果明显,并对广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张东升强调,要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号召全民参与;要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打牢防污基础;要抓好污水防治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出现反复;要大力强化能力建设,确保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要健全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水资源补偿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省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杨安民、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彭玉水、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田万国、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希龙,省环保厅副巡视员王国华参加了此次检查。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副主任易铭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文国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