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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张东升率队赴南充市开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时间:2012-08-24 来源:四川人大网 作者:李柯

 

 


工作汇报会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张东升副主任讲话作指示

南充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光明汇报工作

检查南充市第二自来水厂水源地
检查南充市大通人工湿地园

查看嘉陵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的安排,8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率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城环资委、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和省环保厅、省水利厅有关人员一行赴南充市开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检查组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踏勘,先后视察了南充市第二自来水厂城区段取水口及水质自动监测站、嘉陵区大通镇污水处理湿地园,以及阆中市污水处理厂和沙溪城市饮用水取水口,重点对城市供水、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工作汇报会上,首先由南充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胡光明代表市政府,向检查组一行汇报了南充市贯彻实施《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随后,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华国汇报了市人大监督政府加强环保工作,保护管理饮用水水源等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指出,通过这次检查,总的感到,南充市贯彻实施《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做到了认识到位、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尤其探索建立的乡镇污水处理湿地园思路很好,应加快研究完善,力争尽快推广。张东升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环保、节约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做好建设规划,防污处理工程的设计要跟上城市建设步伐;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网管改造工程,突出乡镇和源头防污工作;要狠抓监管工作不放松,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要建立有力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好领导小组牵头统筹的作用;要继续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省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杨安民、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彭玉水、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田万国、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希龙,省环保厅副巡视员王国华参加了此次检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先海、市政府副市长邹平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