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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 飞机上打手机罚两千元

时间:2006-07-20来源:人民权力报
  

  以后在飞机起飞、着陆、滑行过程中,不能擅自离开座位或开启行李架;在飞机内违规打手机、开电脑,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

  近日民航总局公布《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草案)》,并向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听取意见。该条例对在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中的乘客明确规定了10条禁止的行为,并设立了最高万元的罚款上限。其中“在飞机上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例如手机)并影响飞机起降安全的”,则明确“处2000元罚款”。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草案)》中,以下这些一般乘客熟知的“劣行”都被明令禁止:

  ●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动用、触碰飞机上的安全设备和安全标志;

  ●在飞机内违规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

  ●在机舱内吸烟;

  ●擅自饮用酒精饮料;

  ●不听从机组成员的指挥,擅自调换座位,影响飞机载重平衡或妨碍应急出口功能,或者在身体条件不适宜入座应急出口附近位置时,拒绝机组成员为其调换座位;

  ●在飞机起飞、着陆、滑行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开启行李架;

  ●被禁止的行为还包括“强行将不符合尺寸及重量要求的行李带入航空器客舱内”、“将禁止带入航空器客舱的物体带入航空器客舱”、“因为身体条件的限制不宜乘坐航空器而强行登机”等。

  据了解,在处罚措施上,总的标准是“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但对其中“在飞机上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例如手机)并影响飞机起降安全的”,则明确“处2000元罚款”。其他几项明令禁止行为则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金额。该《草案》还对航空公司、航空器运行人、货运承运人等有明确的规范。民航总局还将在7月下旬召开专门的会议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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