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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林农守着“金山银山”过紧日子——《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侧记

时间:2011-04-18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高强
  

  3月24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林业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家庭承包为主要方式,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解决了集体林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调动了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取得了显著成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通过几年的努力,我省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已经完成。目前已有4231个乡镇、42823个村完成确权颁证工作,确权集体林1.63亿亩,确权率99.1%;颁发林权证1.59亿亩,颁证率96.7%。同时,林改促进了林业产业快速发展,2010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1157亿元,比2006年翻了一番,居全国第六位。林改促进了农民“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提高了林地产出,带动了农民增收;实现了资源增长;增强了林业活力;促进了林区和谐。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林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今后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祥对林改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予高度评价。他同时建议,大力发展林业产业,通过林木种植、林下养殖、林木加工、森林旅游等多种方式促进林业产业化发展,做大做强。“绝不让林农守着‘金山银山’过紧日子!”
  针对林权抵押贷款难,制约林业产业发展的问题。有委员建议,加强林业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协调,及时修改完善《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降低贷款条件,延长贷款周期,降低贷款利率,简便贷款手续。同时,争取将森林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畴,尽快开展试点,引导保险公司、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农积极参与森林保险,探索银行信贷和森林保险相结合的方式。
  彭述明、陈华江、邢泸生等委员审议时,针对林业产权流转、林区保护、林木砍伐运输等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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