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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四川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变迁记
时间:2011-08-01 来源: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 作者:马涛

  岁月的脚步坚实而凝重,转眼间,汶川特大地震三年灾后重建任务即将全面完成。三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浪花一瞬;三年,在四川农村民居建设史上却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年前,一堆堆触目惊心的废墟瓦砾、一个个黯然消失的鲜活生命,地震灾害的惨痛记忆尚未远去,一幕幕如火如荼的农房重建场景已扑面而来。如何在重建中处理好恢复与提升、当前与长远、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好地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川用行动作答:认识规律、尊重规律、运用规律,并用制度加以保障。

 

致命隐患:普遍不设防

 

  民居设防还是不设防,曾经并不是一个问题。汶川特大地震之前,对大多数国人而言,地震是一个遥远而抽象的概念。在城镇,几乎没有人会在购房时关注房屋抗震设防水平的问题。在农村,同样的意识与自建房屋的模式相结合,则埋下了致命的隐患。
  地震之前的四川农村,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局限,抗震设防并未纳入议事日程,缺乏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技术指导。群众防震减灾意识淡薄,防震抗震知识贫乏,不能科学合理选择建设场地,缺少规范的抗震设计,施工质量也难以保证。据乐山市五通桥区2005年对2164户农村民居进行抽样调查显示,所有抽样住户房屋均未抗震设防。而宜宾市震前一次调查显示,全市农村民居中90%以上没有抗震设防。
  设防还是不设防,通向截然不同的结果。当汶川特大地震猝不及防地袭来,一栋栋不设防的房屋轰然垮塌,一幕幕人间悲剧骤然上演。与此同时,2006年以来逐步实施的全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在重灾区四川德阳建设的抗震农村民居,多数基本完好,在地震宏观烈度达到十度的绵竹市盐井村,有57户抗震民居损坏严重却没有倒塌,减少了人员伤亡。
  汶川特大地震后第一批赴四川灾区的房屋应急评估专家组成员、同济大学结构抗震专家李建中指出,地震中损伤最重的,是没有经过正规设计施工的农民民房,而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施工的房屋,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是完全可能的。
  从国际上看,在美、日等通过立法和建设规范严格实施民居抗震设防的发达国家,一次6至7级地震造成几人至几十人死亡,如2003年美国加州6.5级地震死亡3人,2005年日本福冈7.0级地震死亡1人。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类似强度的地震在发展中国家则会造成数百甚至数万人死亡,1996年印度古吉拉特6.1级地震死亡1万多人,2003年伊朗巴姆6.8级地震造成了3万多人死亡。
  实践证明,在地震短期预报仍是世界性难题的背景下,加强建筑物抗震设防管理,使建筑物能够抵御一定级别的地震,是降低甚至消除潜在地震危险的最有效措施。

 

有益经验:抗震设防科学化

 

  走进绵阳安县花荄镇柏杨村,一排排整齐典雅、青瓦白墙的川西民居掩映在绿树和鲜花丛中,让人难以相信这里是三年前的地震重灾区。村民杨会兰看着灰瓦白墙,坡式屋顶,显得古朴、美观的自家新居,笑容满面地感慨,“做梦也没想到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汶川特大地震中,柏杨村损失十分惨重,全村垮塌房屋300户,严重受损303户,90%的村民没有安全居住地。重建一开始,柏杨村就邀请国土、建设、水务等部门和四川大学进行研讨,按照《四川汶川地震灾后农村房屋恢复重建选址技术导则》的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基础上,按照避让断裂带、避让地质隐患点、避让泄洪通道的选址原则,形成了《柏杨村灾后农房重建规划》。“把规划做好了,重建心里就有底。”村支部书记刘玉华说。为了提高建筑质量,村委会还通过公开招标,把地基回填,屋基圈梁构筑等承包给专业建筑公司。
  柏杨村是四川农村民居灾后重建的一个缩影。
  在灾后重建的进程中,四川坚持全程全域搞规划、开门开放搞规划、高起点搞规划、突出特色搞规划,首次将农村民居建设纳入规划范围,把农村民居重建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全国1000多家规划设计单位,1万多名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工作者,参与了39个重灾县、700多个乡镇、2000多个村庄的重建规划。近千套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的抗震农村民居设计图纸,上万册《四川省地震灾区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免费发放到灾区供农民选用。安德鲁、贝聿铭、何镜堂、吴良庸等许多顶级大师在四川农村留下了自己的作品。橡胶隔震支座、阻尼消能减震器、轻钢结构,世界上最先进的抗震减灾科技,在四川农村得到应用。《四川省地震灾区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施工质量安全技术指导手册》、《四川省地震灾区农村住宅施工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广泛推广。上千家一级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四川灾区重建。各地组织技术人员派驻到村镇,实行包干负责、责任到户,加强质量监管。
  2010年8月,一场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突袭四川,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山洪泥石流灾害,面对130年一遇的大洪水,农村重建民居能否安然无恙?在虹口,连续四场强降雨引发塌方、山洪、泥石流,然而,灾后重建的12个统规统建点完好无损;在映秀,新建的房屋在每秒流量超过正常值4倍以上的洪水中坚强屹立……事实证明,科学选址、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施工的农村新民居经受住了自然灾害的考验。

 

制度保障:抗震设防法制化

 

  惨痛教训的吸取,有益经验的总结,如何将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立法成为必然的选择。
  2010年7月,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全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关于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汶川特大地震后修订的《防震减灾法》中“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的规定具体化、可操作化。
  “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是确保我省农村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是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有关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的迫切要求”,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国安表示。
  《决定》最大的特点就是强化了各级政府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的领导责任,对农村民居选址的审批、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设计施工人员的培训负起管理责任,并负责安排专项资金、制定相应政策,支持、鼓励农村村民对住宅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对农村民居建设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和检查。
  《决定》的出台,将四川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保证了农村民居整体安全水平的稳步提升。而四川认识规律、尊重规律、运用规律,农村民居建设从不设防到抗震设防科学化、法制化的变迁历程,也为恩格斯的名言“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作出新的注脚。
  日前,四川提出,在两年内全面完成农村D级危房改造,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工作将统一规划,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和要求。一个农村民居全面抗震设防的新时代正渐行渐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