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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单独两孩”政策进入立法程序 聚焦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时间:2014-03-19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3月18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简称《草案》)提请审议,这意味着四川“单独两孩”政策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四川“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怎样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与会者给予了强烈关注。
  方案已通过国家卫计委备案审查
    统计显示,去年我省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9.9‰、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8、1.92个千分点,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62左右,低于全国1.8的平均水平。同时,人口结构问题也日渐突出。去年我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72%,比全国低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2.30%,比全国高2.6个百分点;社会抚养比为39%,比全国高1个百分点。“随着人口形势发生变化,逐步调整完善我省生育政策,及时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政策,是大势所趋。”分组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福耀说。
    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姚义贤介绍,去年我省相关部门对全省18个市、126个县(市、区)的15万育龄群众进行了抽样调查,并开展了育龄群众生育意愿调查,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基层人口计生部门、市(州)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建议意见,起草形成《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四川省人口形势及生育水平评估报告》、《四川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工作基础及政策风险评估报告》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2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草案》和《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等备案材料,并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目前,《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等材料已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审查。
  防范生育堆积效应,做好应对预案
    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测算,我省单独育龄家庭为128万户,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省每年新增照顾生育约4.5万人,补偿生育总量约为73.38万人。据全省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约70%的单独家庭有生育二孩的意愿,其中1/3的单独家庭会选择政策实施后即时生育二孩。“由于人口再生产的周期性以及受家庭、生理和社会压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经过依法审批后,符合条件的育龄群众仅有小部分能够在2014年生育,绝大多数将在2015-2018年期间生育。辅之以强有力的政策引导和宣传倡导,可以防范和化解生育堆积效应对总人口的影响。”姚义贤说。
    分组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可能出现的生育集聚、群体攀比和政策衔接等问题依然表现出担忧。常委会委员高先海建议,“单独两孩”政策分两步走,先出台实施,然后对相关配套政策进行修改或调整,包括独生子女激励政策、社会抚养费不到位等问题。“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如何保证优生优育也是一大难题。常委会委员吴旭建议政府建立长效机制,研究由此带来的婚检、办证、生育、落户、入园、入学、就业等一系列问题。
    目前我省已积极研究应对预案。一方面,全面、准确界定独生子女家庭的概念,引导群众科学安排生育时间,防止抢生、超生现象;另一方面,改革和完善再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网上申请审批和办证,提高行政效能,严肃查处扰乱生育秩序的行为和违法生育行为,研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单独两孩”政策依法有序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