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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打击“黑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建议
    时间:2011-01-20 来源:四川人大网

    省人大代表 韩治成

      非法客运“黑车”现已成为社会性问题和长久困扰运管部门的“顽疾”。据初步统计,绵阳、泸州、广元、南充、达州、巴中等14个城市非法客运“黑车”已占到了合法客运车辆的2/3左右,有9个城市的非法客运“黑车”是有组织的、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或者有黑恶势力背景支撑。非法客运的“黑车”主要集中在城郊结合部、乡村集市、高速公路客运站附近,虽有关部门多次积极进行联合或专项整治和打击,但仍屡打不绝。非法客运偷逃国家税费,扰乱市场秩序,特别是安全事故频发,因乘坐“黑车”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每年都在上升。“黑车”因没有定期维护,也未足额保险,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无力赔偿,善后责任推给政府,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已严重影响到行业和社会的稳定。特建议:
      1、按照大交通理念和“政府领导、属地负责、安监督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建立和实施由公安、安监、交通管理部门牵头,城建、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整治“黑车”非法营运的联合执法和长效治理机制。
      2、完善法规建设,制定查处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界定非法客运,进一步加大、强化、明细其违法责任和处罚力度。
      3、改革现有客运线路审批制度,坚持安全标准,鼓励推广灵活机动的营运方式,政策许可和鼓励道路客运企业采用延伸班线,调整运行线路,区域经营、循环运行、滚动发车、区域出租车、赶街车、公交车、冷线热线“捆绑”、干线支线搭配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视情况自主选择开行隔日班、周末班、赶街班等,满足城乡群众出行乘车需求。
      4、参考北京等城市的做法,政府拿出资金进行补贴,对规模型道路运输企业开行农村客运、收编农村客运车辆、收编符合安全条件的非法客运车辆等行为简化办事和许可程序,并给予开行(收编)专项补贴及其运行补贴,以降低其客运票价和运行成本,利用市场手段,使“黑车”营运无利可图,无法与合法客运车竞争,达到治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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