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7月31日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人大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和谋划,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一是深入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促进灾后恢复重建。省人大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人大工作实际出发,以优先解决民生问题为基点,以住房重建、设施重建、产业重建、城镇重建、生态重建为重点,全力支持政府的工作,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在刚刚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决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等,进一步加大支持和促进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力度。年内,省人大常委会还要适时开展防震减灾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做好立法工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省人大常委会把促进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与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和工作支持。当前,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策,认真研究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抓紧制定、修改保障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顺利进行的地方性法规,支持省政府编制我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工作,为修改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提出建议意见。 三是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在当前这样的特殊时期,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注重深入细致地做好灾区人民群众信访接待工作,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处理涉及地震灾害的上访、上诉,积极疏导情绪,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省人大常委会针对有的部门和少数干部职工存在的突出作风问题,明确提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下决心把搞好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推动人大工作的突破口。同时把机关作风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调整相结合,下大力气抓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在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上不断创新。省人大机关对20名任职5年以上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对培养锻炼干部、增强机关活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改进了机关调人选人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择优录用。目前,机关的服务态度明显改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