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人大工作会专题

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支持和保障——解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9-12-15 来源:人民权力报 四川日报 作者:丁向东 罗英 陈婷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下发。在新的历史阶段,如何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本朴,省委政研室主任萧少秋,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曾荻。
  一份汇集各方智慧的文件
  记者:《意见》紧密结合四川省情和人大工作实际,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这份文件有何重大意义?
  曾荻:《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调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新要求,明确了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的新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袁本朴:《意见》的产生过程是充分调查研究、汇集各方智慧的过程。5月初,受省委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组织7个考察组分赴外省考察,形成了《意见》草稿。6月至7月,常委会领导到省内一些市(州)调研,广泛听取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文件起草组还专门带着《意见》草稿到达州、广安、遂宁、内江、泸州等地广泛征求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7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邀请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和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对《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会后,再次做了修改和完善。
  萧少秋:省委高度重视《意见》起草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8月29日,刘奇葆在蓉主持召开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考察调研情况汇报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对省委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一切,为省委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也为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成功召开、《意见》的正式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突破点多、含金量高、操作性强
  记者:在11月初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突破点多、含金量高、操作性强”是与会者对《意见》的共同评价。《意见》有哪些新规定?
  曾荻:除了阐述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外,《意见》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等作了具体规定,要求更明确,任务更具体,措施更完善。
  萧少秋:在“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部分,《意见》明确要求:“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开好会议,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
  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部分,《意见》措施完善,如规定“不断优化人大代表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适当提高来自基层人大代表的比例……积极探索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方式和途径,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和激励评价机制,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是否提名连任代表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履职突出的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跟踪督办。建立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责任制,将办理情况纳入对办理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等。
  在“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部分,《意见》规定更加具体细化——“党委届内要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要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政府召开有关全局性工作的会议、组织相关重大活动等,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安排同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宣传部门与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要建立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协调部署人大宣传工作”,“对加强人大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届内要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作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对贯彻落实不力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进行问责”等。
  这些措施的完善与实施,将有力提高各级党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和人大代表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记者: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而言,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哪里?
  袁本朴: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为推进我省“两个加快”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具体要把切入点和着力点放在以下方面:
  大力促进灾后重建。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职能,继续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和监督,推进重建进度,保证重建质量,促进重建规范,切实维护灾区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重建工作有法可依、严格依法开展。鼓励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贡献力量。
  有效服务加快发展。要紧紧围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这一引领四川未来发展的根本战略和“一主、三化、三加强”工作思路,全面服务于“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发展规划实施,综合运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努力为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提供法制支撑和法治保障。
  致力保障改善民生。注重民生立法,加大对事关民生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八项民生工程”各项重大惠民政策落实的专项监督,促进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促进民生改善、矛盾化解、社会和谐。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各项制度,继续抓好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培训工作,提高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平和履职能力,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依法切实保障代表合法权益等。
  务求监督支持统一。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工作,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要以支持为目的开展监督,将监督效果体现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推动和促进上,加强沟通协调,建设性地开展监督,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
  记者:《意见》对切实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作了很多要求,怎样着手抓好这项工作?
  袁本朴:一是健全履职机制。包括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立法制度、监督制度、代表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人大机关工作制度等。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履职保障。如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逐步提高专职常委会组成人员比例,规范各级人大机关工作机构设置等。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干部要大兴崇尚实干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做到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四是加强理论武装,以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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