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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铭记历史 防止罪恶再度上演
时间:2014-02-27 来源:四川日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关于确定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拟设立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拟设立12月13日即南京大屠杀同胞的遇难日为国家公祭日。
  铭记历史,并非为了记住仇恨,而是为了防止罪恶再度上演,为了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阻断战争导火线的最佳办法,是让世界人民最大限度地知悉当年侵略战争的罪行。众所周知,南京大屠杀、奥斯威辛集中营杀人焚尸和日本广岛原子弹事件,是二战中发生的三大惨案。南京之外其他两地的纪念馆不但是国家级,且已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而纪念这类特殊日子,公祭遇害者,早就成为国际惯例,被一代又一代的世界公民薪火相传。
  以色列大屠杀纪念馆新馆捐助人之一、加拿大犹太老人格拉斯曼曾说过一句话:“大屠杀永远都不应被遗忘。为了后代和未来,我们应该学会回忆。”二战期间,纳粹德国为镇压异己和推行种族主义政策,在国内和占领国共修建1000多座集中营,残忍杀害数百万人。铭记集中营的惨痛教训,记录人类历史上最黑暗一页,展示集中营中的“黑色惨景”,就是让历史教训更具现实意义。
  对于世界来说,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恰是铭记和彰显中国人民在抵御外敌入侵时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斗志;设置国家公祭日,正是为了提升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规格,是对中国和平发展、以史为鉴的外交政策的有力支撑。应该认识到,在世界外交中,历史问题不但是重要内容,更是一种交流方式,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明态度。
  尤需一提的是,以立法形式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直接扇向近年来甚为猖獗的日本右翼的一记耳光。南京大屠杀所代表的反人类行为,尽管始作俑者已受到国际法的制裁,但作为现代历史上空前的人性悲剧,是有世界性警示意义的。设置“国家公祭日”,正是中国向世界的严正表达: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的坚定立场从未动摇过,并且将世世代代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