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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农民工为何不信工会信同乡
时间:2011-10-08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朱永华

  据9月7日《南方日报》报道,佛山市总工会调查数据显示,企图通过群体性事件维权的人高达45.43%,认为 “事情闹大了就会解决”的占16.34%。因此同乡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在非公经济较发达的广东省,40%的非公企业未组建工会,职工入会率仅为60%。
  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现在出来打工的80%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欲望强烈,对社会公平的需求日益提高。但他们可选择的维权路径却十分有限。很多人不是选择法律途径,也不是依靠组织有序调解,而是直接找企业领导或老板,甚至诉诸群体性事件。
  按说,企业工会组织是工人的“娘家”,工人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娘家”寻求解决,但是,过去工人遇到的问题与今天相比起来要简单许多,特别是劳资纠纷基本上不存在,工会极少碰到为职工维权的事情。现如今,农民工大多都是在民营企业打工,所遇到最常见也让工人最头疼的问题就是工资拖欠,维权就是为工人讨回应有权利。但是,在这些企业里通常都是老板一人说了算,非公有制企业一是组建工会难,二是即使建立了工会,也很难达到为工人维权的目的——企业工会的主要开支及办公经费都要依赖企业老板,工会即使想为工人维权往往也是力不从心,有的甚至根本就站错了位置。
  相比之下,同乡会这个民间组织对于农民工就具有很大的魔力,不需要申请,不需要批准,需要维权只要有真凭实据且愿意付出少许费用,就可以静听佳音。且看报道中所举的例子,同乡会维权的方式多是人多力压,或是毁坏企业财物,如此逼使老板给钱。
  这样的维权虽然大多采取违法的手段,但一般情况下老板有错在先也不敢诉请法律,更不敢轻易得罪这种隐藏着某些势力的同乡会。事实上这些同乡会大多都有自己合法的分支机构,或是咨询公司,或是法律服务,在维权上因为同乡的概念和感情联系,往往还能做到“一呼百应”。因此要看到,正是因为通过正常合法渠道难以维权成功,才“迫使”这些农民工不得不联合起来对官方的权力部门施加压力。某些官员甚至也直言不讳:事情一闹大问题就能解决。同乡会正是看准了某些部门的这种作风,使维权剑走偏锋。
  实际上,如果我们工会真的能够挺直腰杆,发挥工会的优势,依法为农民工维护权利,相信绝大多数农民工肯定会积极支持并加入到工会中来。当然,仅靠工会一家还不现实,还需要公检法及政府各个部门积极配合联动。如能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同乡会维权,以及暴力、自残、群体事件等违法维权行为必定会因缺乏生存空间而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