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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旱涝保收”谁埋单?
时间:2013-04-25 来源: 新华网 作者:张 燕

最近,在208家上市央企发布的2012年年报中,披露了192家央企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年薪,其中年薪超过200万元的有十多位。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以998万元的薪酬位列榜首。特别是一些央企利润下降,但高管收入却继续上涨,这让公众很难接受。(4月2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央企高管收入过高、薪酬制定标准不够透明的问题,已经讨论多年。早在4年前,国资委就曾启动对50余家央企薪酬制度改革,抑制和调节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但是迄今为止,针对央企高管、员工薪酬制度改革的进展并不大。作为一项激励机制,央企高管及员工薪酬根据业绩考核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旱涝保收,甚至利润下降、亏损,其收入依旧不受影响,难免会让公众质疑。

    央企和民企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其高管、员工的薪酬,必须考虑民众的福祉。就整体而言,在高薪问题上,央企内部,高管、中层、普通员工之间,似乎形成牢固的利益同盟;不同央企之间,对待高薪,也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因此公开也好,降薪也好,都是在打破这个“坛子”,必然遭遇激烈抵制。

    除了享受较高的薪酬,作为央企所有者的公众还难以分享到央企红利,央企上缴利润的比例低得惊人。在此背景下,央企高管、员工薪酬必须受到严格约束。当然,为国企创造了效益的高管,获得高薪,并不该反对,反倒理所当然。说到底,央企员工,无论高管、中层,还是普通员工,拿什么样的薪酬,应该有一套完善的刚性制度。

    改革央企员工、高管薪酬体系,不是说要简单地降低他们的收入,而是要根据他们的业绩,来制定收入标准。这个标准是公开透明的,而且应该是经过了大多数公众所认可的。而当下,一些人没创造相应的企业效益,却偏偏就拿到了这个钱;甚至没经过令人信服的程序,就随便为自己开出天价年薪。

    央企的存在本应是增进社会福祉。如果当央企高管利用手中的资源自肥,为自己开高薪酬、高福利,岂不是背离了其创办的初衷。央企高管旱涝保收的现象,当然应早日成为过去。需要强化对央企高管、职工的业绩考核,以此作为对高管和员工激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