翘楚这个词我从没用过。虽然知道它的大概意思,但我更喜欢用与它相近的另两个词,优秀和出色。从这点看就可知我是个比较平庸的人,说好听点儿是朴实。但最近这两天我却连续遭遇“翘楚”,以至于要写出来与大家分享了。 第一次是去小区物管缴水电物管费。那位工作人员一边写收据一边问,听说你是一位作家?我有点儿不自在,好像被人揭了老底似的。但也只能承认说,是。旁边一个认识我的邻居说,人家是大作家呢,很有名呢。物管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笑眯眯地说,那你是我们小区的翘楚了。 哇噻,我心里惊叫,居然有人形容我是翘楚!而且还是一位普通的物管工作人员。我很兴奋,回家立即传达给家里唯一的群众。群众说,你以为物管就没文化吗?说不定人家是大学毕业呢。我说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我第一次被人形容为翘楚。 第二天晚上本翘楚去超市购物。想买鸡蛋时,看到各种牌子的鸡蛋摆满了货架,便拿不定主意买哪种好。这时走过来一位超市售货员,穿着围裙,拿起一盒鸡蛋对我说,这个好,这个是谷物鸡蛋。我拿过来看介绍,她在旁边加了一句,这个谷物鸡蛋可是鸡蛋中的翘楚。 哇噻,我又是一惊,这回惊的不是售货员有文化了,而是谷物鸡蛋跟我享受了同等待遇。或者,我跟谷物鸡蛋享受了同等待遇! 当然,翘楚肯定是买翘楚了。 第三天晚上看美剧《广告狂人》,又一次遭遇翘楚。里面的某一位老美夸另一位老美,你是广告界的翘楚。 原来翘楚随处可见那。 于是我认真百度了一下。 翘楚(qiáo chǔ),比喻杰出的人才或事物。例如:医中翘楚。详细释义:“翘”,是指高出仰起的意思。“楚”,是荆木。“翘楚”,原指高出一般灌木的荆树。引申作为超群出众,出类拔萃的意思。 霍乱般的爱情 前段时间我说我在读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还说读得津津有味。现在我要坦白地告诉大家,迄今为止我只读了100多页(全书400页)。真对不住马尔克斯先生。前天终于忍不住,去搜了同名电影来看。电影还真不错,除了表演不错外,音乐也很美。尽管长达两个多小时,也没觉得拖沓。于是乎可以谈谈感受了。 第一个感受(来自书)是,作家必须是倾诉狂,必须天性里有强烈的倾诉欲望,一点小小的感受都想与人分享,于是不停地说不停地说。不然,怎么能那么耐心地详细地持续地没完没了地讲故事呢?你看,两个人的爱情,尽管是持续半个世纪的爱情,如果只把内核挖出来,也许一个3万字的中篇就可以写完,但是人家写了近30万字。当然,他写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那个时代的生活状态,生存环境,人物个性乃至人物气息,无一不细致入微。相比之下,我的倾诉欲望太弱了,再好的故事我总是说个大概就不想说了。所以我适合写短篇。第二个感受(还是来自书)是,我要由衷感谢所有读完我小说的读者。须知现如今,认真把一部长篇小说读完真是太不容易了。我承认我常常读了十多分钟就走神了。不是书不好,是读的人有问题。今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和菜头,他沉痛检讨自己现在读不进去书,下决心戒微博戒网瘾,恢复读书习惯。我看了深有同感。由此我想到那些读我书的读者们,真是太谢谢你们了!第三个感受(来自电影)是,主人公如霍乱一般的爱情真挺可怕。多数人陷入爱情最多像感冒,流点鼻涕咳嗽几声就过去了,或者发点儿低烧。而他却陷入狂热迷乱神志不清魂不守舍的状态,同时还有很强的破坏性,伤及他人和无辜(他母亲都被他弄疯了)。对他来说,爱情是水和粮食,没有就要命。而对大多数人来说,爱情是水果,有了很美好很滋润,没有也死不了。不知我说的对不对。 当然,我必须承认,《霍乱时期的爱情》,肯定是爱情里的翘楚。 莫言热 中国作家莫言于不久前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于是“莫言热”持续升温。电视上报纸上网络上,尤其是微博上,百分之九十的话题都是围绕他的。我也高兴,毕竟是咱们中国本土作家第一个获诺贝尔奖的。今天收到短消息,中国作协的《作家通讯》要出一个专辑,请大家写祝贺的话。我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词儿来,好话都被人家说光了。最后只好偷个懒,说了句给莫言行个礼。 看到很多人都在谈莫言,连带他的家庭,他的家乡,他的高粱地。更有很多人深情讲述自己跟莫言的深厚友谊。起初我不以为然,干吗凑这个热闹啊。可后来也开始心痒痒了(露出了俗人的马脚),也蠢蠢欲动地想跟诺奖扯上点儿瓜葛。但突然意识到,我真是缺乏远见,居然没有一本莫言签名的书,没有一幅莫言的书法。至于照片,隐约记得跟他合影过的,心里也没底。俺可是26年前就认识他了(参见本人散文《1986年那个春天》)。于是大动干戈翻找老照片。这一找,不仅找到了跟莫言的合影(两张),还找到了跟好些个著名作家的合影,有获过茅奖的,有获过鲁奖的,还有即将获得各种大奖的。俺大喜过望,打算将这些照片一一扫描,存入电脑,时刻准备着,等某一天他们获大奖时,拿出来显摆。 不开玩笑,他们都是中国作家里的翘楚。裘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