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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推进检察工作发展

时间:2009-11-11 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作者:吴晓莉
  

  近几年来,简阳市检察院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接受监督的关系,把人大的监督作为推进工作发展的保障和动力,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全方位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强化监督理念,主动接受监督。注重从强化宪法意识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提高全院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认识。检察机关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主动接受监督,把人大的有效监督,作为正确行使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推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和强大动力。
  在强化接受监督理念的基础上,检察院确定了加强与人大及代表联络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制定了《联系人民代表接受监督的工作制度》,确保接受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接受系统监督,促进全面发展。每年“两会”期间,简阳市检察院依法、客观地向市人民代表大会系统报告履行检察职能的情况,并派出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到各代表团听取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此外,检察院还坚持在适当时机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全面汇报检察工作  ;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检察工作总结会;在年中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各种工作视察、调研。通过这些方式,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代表能够全面掌握该院履行职能的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同时,对检察院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给予呼吁和帮助解决。检察院对人大的评议意见和收集到的代表意见,均及时进行汇总、梳理,据此制定改进措施,促进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要求。 
  (三)接受专项监督,促进规范执法。近几年来,简阳市检察院多次接受资阳市、简阳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项监督,并据此改进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接受人大常委会对审查批捕、起诉的监督。检察院通过专题汇报刑事检察工作及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情况接受监督,并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紧密围绕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探索刑事和解等执法机制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等改进措施;完善了依法办案机制、质量保证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尤其是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并重”的理念,确保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自觉维护法制尊严。二是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监督。检察院主动争取人大监督和支持查办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注意在适当时机向市人大主要领导汇报基本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市人大领导总是在关键时候,对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帮助其树立信心,排除干扰,克服困难,确保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主动争取人大监督和支持依法查办人大代表涉嫌犯罪的案件。凡需要对人大代表立案或采取强制措施,检察院都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请示审批,待人大许可后方进入司法程序,均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几年来,检察院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的同时,重点改进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接受人大常委会对监所检察的监督。2008年8月,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仕一行,到简阳市检察院专题调研监所检察工作情况。针对调研组提出的3条意见和建议,检察院及时向看守所进行了通报,并交换了意见,共同研究改进工作的11条措施,并及时回复。陈文仕副主任在回复表上签字:“对改进工作情况表示满意。”  四是接受人大对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监督。今年8月,简阳市检察院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领导来院,向他们专题汇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听取大家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四)接受个案监督,促进公正执法。简阳市检察院坚持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回复,积极争取人大常委会支持和监督办理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监督案件,主动邀请人大监督和支持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听证执法创新。今年以来,检察院办理了两起公开听证的刑事案件,均邀请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到现场监督,聘请人大代表作为听证员直接对办案程序和实体处理实施监督。4月3日,检察院聘请了省、市人大代表、川空集团副总经理彭正春,资阳市人大代表、简阳市衡通律师事务所主任罗良宗,人民监督员、简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汪明等5人为听证员,参与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依法妥善办理了金融危机冲击下因辞退技术人员引发的一起破坏生产经营案,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过冬”,有效维护了民生,提升了执法办案公信力。省、市人大代表彭正春、罗良宗深有感触地说  :本案的处理充分考虑了各方面因素和宽严适度,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合理化,大大提升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检察日报、四川电视台等近10家媒体分别以《原告赢发展被告赢民生——四川简阳检察院办理案件启示》等为题进行了报道。6月11日,资阳市检察系统邀请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莅临简阳市院,旁听、视察人民监督员参与5名未成年人涉嫌抢劫案的拟处理听证会。代表、委员们对这一创新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建议在更大范围内予以推广,并对进一步突出听证会的中立性、强化听证会的教育功能、注意细节增强严肃性、严格规范听证案件范围等提出了建议。
  (五)接受代表监督,促进队伍建设。简阳市检察院不断完善和加强代表联络工作,丰富联络途径和方式,主动把执法活动与干警言行置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纪,促进了队伍建设。一是适时向省、市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2008年以来,该院向省、市人大代表通报《立足检察职能积极维护民生促进民利》、《宽严相济以人为本刑事和解促进和谐》等情况5次,使人大代表更加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二是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参加联络活动。两年来开展代表联络活动4次、视察工作3次。今年4月,检察院开展了“检务开放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活动。驻简部分省、资阳市、简阳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检务监督员、企业负责人、社区负责人,以及简阳市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应邀参加。2008年,资阳市人大代表、简阳市教育局局长邓继红在联络活动中建议:“现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问题较多。希望检察院与教育系统共同加强工作,更有效地防止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检察院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采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双向保护”等四条措施健全案件办理、青少年维权、犯罪预防工作。邓继红代表在整改回复表上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高度重视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对建议落实情况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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