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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措施 主动争取人大的工作监督

时间:2010-11-21 来源:安岳县人民检察院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宪法和法律定位,把争取人大的工作监督作为保证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的重要手段,采取多种方法主动争取人大监督。
  建立重大事件主动报告工作机制。主动在开展重大工作决策、重大案件决定、重大人事任免等不同阶段分别请示报告。抓住阶段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工作情况,邀请人大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等专题工作调研,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并将决议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积极拓展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渠道。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派专人在人代会上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走访、座谈、发函、寄送刊物等形式,向人大代表征求治检良方。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人大交办的事项和案件实行专人实施、专人落实、专人回复、限时办结。
  主动强化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效果。主动把执法检查内容纳入干警执法档案,开展专题检务督查,对人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检务督查。以案件为引子,督促业务部门规范办案程序、完善办案机制、提高质量,充分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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