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树立了“以学立检”的工作思路,坚持向学习要素质、向学习要质量、向学习要发展,努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市级“先进检察院”、“先进文化单位”等荣誉称号,院党组连续六年被评为“四好班子”,获省、市、区先进个人80余人次。
他们建立健全领导带头学习机制、长期学习机制、学习保障机制,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升政治素养;学习廉政文化,转变思想作风;学习钻研法律知识,提升专业水平;开展岗位练兵,强化业务技能,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学习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先进学习、向实践学习。该院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注重坚持与“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等丰富的载体活动结合起来,创新学习形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引导学习方向,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良效:
开展“季度十佳干警”评选,对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努力钻研,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取得突出工作成绩的干警予以嘉奖。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引领广大干警学习先进、争当模范,激发干警的学习热情。
举办检察官论坛,选择典型案件或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采取主题发言、自由发言和总结点评的方式,广泛交流讨论,互相学习和启发,效果较好。
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业务学习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办案水平。同时以组织干警观摩重点案件公诉庭、疑难案例研讨、调研文章交流等形式,实现知识、经验共享,促进学习。
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演讲赛,回顾检察事业发展的风雨历程,弘扬身边的职业道德楷模精神,激发广大干警学习检察知识、投身检察工作、忠诚检察事业。
选派干警上挂互派交流学习,选派了一名干警上挂市检察院学习,接收一名兄弟院干警来院学习,学习借鉴先进的工作理念和好的经验、做法,相得益彰,共同进步。
学习是一种手段,是一个过程,而不是最终目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最终落脚点必须是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该院深刻领会和把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大意义和落脚点,立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实践中深化学习。
强化政治意识,转变执法观念,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他们学习领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期望,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树立“办案是成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也是成绩”的执法观和政绩观,把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强化大局意识,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学习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自觉在党委、政府的统筹部署下,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的各项专项工作中去,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措施,参与“大调解”工作,构筑“大控申”格局,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做好青少年维权和法制宣教工作,共同帮教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妥善处置涉检突发事件和舆情。
强化职能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他们立足检察职能,狠抓办案质量,强化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针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业务运行规范,健全执法质量保障规范,健全业务考评规范,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规范,形成执法规范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