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档案法制 完善档案法规
建立健全档案法规体系,是档案法制建设和依法开展档案工作的前提。为适应档案事业发展,2006年11月,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四川省档案地方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根据新形势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加了档案设备设施配置、档案抢救和保护以及档案馆舍建设等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社区、行政村等档案工作纳入档案地方法规调整范围,国家综合档案馆面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等内容。该实施办法的修订和实施,为落实档案事业经费、构建和谐社会和拓展档案工作领域以及为全面实现档案馆的社会服务功能提供了法律保障。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2009年3月,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又对该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正并重新公布。
2007年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四川省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重大档案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19份规范性文件。截止2010年12月,全省共有现行有效的省级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37份,档案地方法规1部,省政府规章1部。逐步建立起了以《档案法》为主体,由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档案地方法规体系,夯实了依法治档的制度基础。
强化普法宣传 营造法治氛围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是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基础。全省各级档案部门以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以组织档案法制知识竞赛、举办档案法制讲座为载体,普及了档案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以散发传单、张贴宣传画、组织街头普法活动等为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增强了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省档案局与省法建办联合发出通知,督促各地各部门将档案法律法规纳入当地“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2007年,全省组织了4万余人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的“剑南春杯”档案法制知识竞赛和“五五”普法读书活动,获得全国档案法制宣传普及奖和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普法读书活动组织奖。2008年,举办了“四川省档案法制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4万人参与竞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9年,省档案局开展了“档案常识问卷大调查”,采取编印《档案法律知识小手册》、印制档案法制宣传书签、档案知识进社区等方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不仅扩大了档案工作的影响,还增强了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亲和力。2010年,省档案局组织全省档案系统干部职工勇跃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共有3000多名专职档案人员参赛;在四川省档案资源网开辟“12.4”法制宣传专栏,普及档案法律常识,宣传档案及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
强化执法责任 健全执法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省档案局1995年即作为省政府的试点单位,开始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1996年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全面推行。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法制工作的推进情况,省档案局在“十一五”期间先后两次修改《四川省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内容、细化了执法责任。制定了档案行政执法公示、错案责任追究、执法监督、执法人员管理、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考核评议等各项制度,规范统一了全省档案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格式。制定了档案行政调解办法和实施方案,规范和细化了档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立了档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自2009年起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开始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纳入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自2010年起,省档案局开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均对外公布了行政执法内容、行政执法流程、执法职权分解、行政许可项目及相关程序等行政执法信息,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断深化。全省各级档案部门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稳定,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省档案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多次受到省法制办的表彰和肯定。
强化执法检查 确保执法效果
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是依法行政的关键。全省各级档案部门主动争取人大、政协、政府法制部门的支持,积极开展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定期开展档案安全、馆库建设、重大建设档案管理专项检查,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维护了档案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省人大内司委于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对全省贯彻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视察,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省政府提交了工作建议。2005年,省档案局对南充、广安、宜宾、绵阳、遂宁等17个市(州)档案局的法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20个省级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2006年,对全省21个市(州)档案馆库建设和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2007年,对11个市(州)39个县(市、区)共50个综合档案馆、5个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2008年,对省级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2009年,对列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08-2009年度计划的20多个档案馆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察,就档案馆重建中出现的问题向当地政府进行了通报,并发出督察专函;今年,对8个市(州)20个县(市、区)共28个综合档案馆、15个重大建设项目、4所大专院校档案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强化监督,推进了全省依法治档、依法管档工作顺利开展。
法制作保障,“兰台”结硕果。“十一五”期间,全省档案事业实现突破性发展,档案工作为服务全省“两个加快”、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2009年,省档案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2010年12月,省档案局被评为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在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综合评估中,四川省获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