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国务院检查组最近对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目前检查结果已出炉,确定我省的考评得分为82.5分,在全国名列前茅。 国务院检查组先后现场考察了省建设厅、四川大学、乐山市、峨眉山市等单位和地区,并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节能宣传与培训、节能措施落实、节能监督检查、节能资金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评分。 汶川特大地震后,全省公共机构因抗震救灾导致水、电、燃油用量增幅较大,能耗大幅上升。尤其是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阿坝等重灾区,完成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目标非常不易。 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范围广,力度大,从省政府机关到乡镇级政府,包括学校等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直接涉及人员200多万人,间接涉及1000万人。节能工作主要采取推广节能产品,建设节约型机关,改造照明系统、采暖空调系统、围栏结构、办公设备,实行“全面计量、分类核算、定额补贴、超额自付、节约奖励”等措施。此外,还明确了3层以下停开电梯、按规定设置空调温度、公务用车每周停开一天等规定。 我省公共机构节能的目标是:在2011年前,即“十一五”期间,实现全省公共机构能耗降低20%,争取2010年在四川省公共建筑面积适度增长情况下,总能耗比2007年下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