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6日)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广大公务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行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 “两个加快”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胡生亮等50名同志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追授税成康、何建国、和进、杨勇4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成都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等25个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给予陈茂禄等197名同志记一等功;给予徐泽民、杨宪明2名同志追记一等功;给予都江堰市交通局等50个单位记一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省广大公务员要向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学习,学习他们信念坚定、一心为民的政治品质,学习他们严于律己、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紧紧围绕“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全省工作基调,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为推进我省“两个加快”和“十二五”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