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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绩恩代表建议开展对保密法的执法检查
时间:2012-03-07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3月6日讯 记者张媛 "近年来有悖于保密法出现泄密和失密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实施保守国家秘密法,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把检查保密法的实施情况列入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内容。"四川省眉山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夏绩恩代表如此建议。

  据了解,保密法于1989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年4月29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10月1日起施行。

  夏绩恩代表说,一年多来,我国在贯彻实施新保密法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一些部门、行业或地区有悖于保密法出现泄密和失密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所有这些暴露出来的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泄密和失密事件,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和广大国人的高度重视与反思。"夏绩恩代表认为,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是因为目前我国保密安全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保密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不足;国人的保密意识严重缺失;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尚待进一步落实;保密干部队伍建设尚待进一步加强;查处失密和泄密案件以及追究责任的力度尚待进一步加强等。

  因此,他建议,为真正做到保密工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把检查保密法实施情况列入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检查重点包括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并在有关范围内公布且及时调整和解密的情况;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的情况;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及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中执行国家保密规定的情况;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情况等。
  来源: 法制网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