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川听取建议
时间:2012-04-11 来源:四川日报

  文物流通领域监管需补缺
  本报讯(记者 刘星)4月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唐天标、任茂东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川检查,在成都召开了四川省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主持会议,副省长黄彦蓉汇报我省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
  我省是一个文化遗产资源大省。目前全省拥有世界遗产5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8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束后,全国拥有不可移动文物65231处,新发现文物51836处,数量位居全国第三。我省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8处,拥有馆藏文物150余万件,全省已登记备案的民办博物馆已达66家,收藏文物30余万件。
  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指出,我省国有博物馆的馆藏文物绝大多数收藏于改革开放前,最近这几十年,我省文物行业的繁荣主要体现在民间收藏上。而现行文物保护法中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导致文物流通流域工作监管存在空缺,亟待解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各地对文物拍卖的事前和事中监管相对薄弱,各地涉及文物拍卖的案件查处少,主要原因是专业性强,鉴定和监督管理难度大,工商系统执法人员欠缺相关知识。
  与会人员还提出,文物保护法中对某些严重破坏文物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缺乏相关的文物执法队伍及手段。对“法人违法”没有明确处罚措施,致使某些法人以言代法,乱修乱建,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用途和性质的现象依然存在。他们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盗掘古遗址古墓葬、故意或过失毁损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等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罚力度,增强必要的强制措施,避免以罚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