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首页
综合要闻
领导活动
会议报道
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
代表工作
基层人大
观点理论
建言献策
对外交流
机关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会议
主任会议
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专题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实现伟大中国梦 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
践行节能低碳 建设美丽家园
芦山地震专题
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专题
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代表
常委会领导
常委会委员
组织机构图
法律法规
法制讲座
大案纪实
反腐追踪
律师事务所
律师信箱
当前位置:
主页
>
综合要闻
>
7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最高每月增加140元
时间:
2014-06-19
来源:
四川日报
7月1日起,我省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将调整为770元、875元、980元三个档次。与原标准相比,最低档增加70元、增幅10%;最高档增加140元、增幅16.7%;平均增幅达14.5%。这是记者6月18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1250元、1400元。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省人社厅18日公布,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大幅提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待遇水平,有力保障其基本生活。
上一篇:
我省将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专项行动 骗取社保待遇属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下一篇:
24个省级部门“晒”依法行政突出问题